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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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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该制度的适用率仍然不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强制报告责任主体范围较窄、报告内容存在局限性、受理部门与处置流程不明确、对报告责任主体的保障不足、追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突破上述困境,应适当借鉴国外成熟做法,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的顶层设计,细化强制报告责任主体、完善强制报告的内容和方式、明确强制报告处置流程,使强制报告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加强与强制报告制度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责任追究及奖励机制,以加大对强制报告责任主体的保护力度,稳步提升报告主体的责任意识及报告积极性等。并结合珠海本地检察机关在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方面的经验做法,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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