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以法治手段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逐渐形成政府组织统筹,残疾人联合会、媒体与检察机关主力推进,吸纳社会各方力量的“1+3+N”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模式。该模式将无障碍城市建设中的相关主体汇集至统一的工作机制中,发挥各主体自身所长,推动各方共同参与无障碍城市建设,但也存在统筹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措施亟待完善、社会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珠海应尽快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等统筹机制、制定有强制性的监督规范措施、推动无障碍理念进一步普及,完善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彰显法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