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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法院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践与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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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题中应有之义。斗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斗门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聚焦党委引领、协作联动、技术支撑,构筑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取得良好治理成效。但斗门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也存在资源供给不充足、治理力量不协同、技术嵌入不紧密等问题,制约治理效能充分释放。斗门法院通过发挥制度优势打造治理新格局、推进多元共治开辟治理新路径、深化数字赋能增添治理新动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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