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又经历了多年税制的调整和改革,直到1994年,才正式奠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一般消费税的税收制度。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建立至今为时间截点,将中国增值税改革历程分为增值税引入前、增值税引入、增值税转型、增值税扩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简并五个部分,并侧重于收入分配视角对我国增值税改革历程进行梳理分析。
田志伟: 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上海市青年菁英人才,上海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长期从事财税问题研究,在《经济研究》、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财经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等十余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在决策咨询方面,长期为国务院、上海市政府、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至今为止获得了十余项国家级领导人批示,数十项省部级领导人批示。
熊惠君: 经济学博士,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财税与宏观经济领域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主要领导人批示。在《税务研究》等期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参编专著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