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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离”下农村土地信托的实践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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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的土地信托试点。经过对实践的考察,将我国农村土地信托试点模式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早期“平台型”农村土地信托模式,主要由政府设立的信托机构发挥中介作用,向土地流转的供需双方提供媒介服务,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并非依信托机理构建的信托关系;二是新型“金融化”农村土地信托模式,由专业化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照信托机理构建农村土地信托法律关系,通常都设计了融财产权信托和资金信托为一体的复合结构。这两类模式在背景、机理、结构、影响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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