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既是综合交通运输的骨干,也是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行业,在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当前,中国铁路交通运输法治发展注重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的共同发展。立法层面,我国重视铁路安全监管,针对铁路施工、客运、货运、信息安全等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执法层面,我国顺应铁路行业法治发展需要,要求相关部门结合铁路行政处罚、铁路行政许可等执法手段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司法层面,我国以规范专门法院设计和铁检公益诉讼职能为工作目标,着重推进专门法院和检察院的改革。但与此同时,我国铁路交通运输法治发展还面临着铁路安全立法和铁路建设行业市场化机制相对滞后、铁路执法标准不统一、铁路领域应急处突能力欠缺、国际铁路运输法规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为完善我国铁路法治体系,顺应时代需要,应着力补足铁路安全监管立法,推进铁路建设投资多元化,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协调并提升铁路执法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需构建起统一的国际铁路运输法律体系,多层面完善我国铁路法治体系,保障铁路行业健康发展,推进铁路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