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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交通运输的国际法治进程与中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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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交通运输是交通运输新领域,属国际交通运输新分支。我国和美国已经启动建造巨型微小卫星星座计划,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有自己的微小卫星星座计划。建立微小卫星星座会占用大量的轨道和无线电频谱资源,对《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中的公平使用原则提出挑战,一旦数量庞大的微小卫星进入近地轨道,将给近地轨道的空间交通管制安全带来巨大的挑战,在外空商业化背景下,目前以政治外交手段为主的争端调解机制无法高效解决公私主体间因微小卫星产生的损害纠纷问题。现行国际法只可为微小卫星星座的空间交通管制提供一些原则性的规则,但这些规定比较宽泛且零散,缺乏系统;软法性规则虽可提供很多直接的指引,但都是自愿性的,缺乏强制性,作用有限。结合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立法实践,国际社会应建立微小卫星星座轨道和无线电频谱资源分配协调机制,微小卫星轨道参数和无线电频谱数据库建立和信息分享机制,微小卫星技术标准机制,微小卫星星座空间运行阶段的协调和避碰机制,微小卫星使用周期末期回收处理机制,损害赔偿争端解决机制等。新形势下,我国既需要完善国内法律机制为我国微小卫星星座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又要积极参与空间交通管制国际规则的谈判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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