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票据管理工作实际,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将法院诉讼费、执行款、罚没收入、往来款项结算等电子票据模块有序整合嵌入财政部门现有非税收入系统,进一步规范项目设置、开具业务范围等票据管理,确保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电子票据模块应用是“数字法院”建设的重要一环,加速实现了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既方便了当事人款项缴退和承办法官的入卷归档,也有利于法院对费款流转程序进行全程监管,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从源头上减少纸质材料进入法院,为全省推广无纸化办案应用落地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数字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