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宪法赋予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诉讼中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更好地让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表达真实诉求,使少数民族当事人能够“听明白、看明白”案件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引入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覆盖立案、审理、合议、审委会、评查等关键环节。通过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的语音实时翻译、语音转写、文本翻译等功能,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干警不足、庭审效率不高、法律文书记录和翻译效率低等问题。同时,对法律术语进行针对性优化提升,确保翻译过程中对法律概念引用的精准性、专业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