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需要进一步回答的是在集中带量采购这一制度设计下,药品价格形成后如何在既定的契约约束下实现药品的交换价值,又如何发挥药品价格在经济关系和经济运行中的调节功能,这些便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运行机制的重要研究内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运行机制是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机制的核心环节,是在价格形成机制基础上对药品价格客体、多元价格主体及其价格行为的进一步研究,是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对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以及各主体之间利益关联性的进一步探讨。
价格机制,药品,马克思主义,集中采购,信用评价
李小瑜: 女,经济学博士,四川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价格理论与政策。近年来,参研国家级与省部级等各类课题9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社会科学战线》、新华网(理论版)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其中一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参与撰写2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