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企业腐败治理都做了较为系统和长期的探索,形成了对廉洁合规较为全面的评价方案。一方面,相关国家通过合规管理来规范和约束本国企业;另一方面,有关国家也通过包括合规管理机制在内的规定与法律来规制域外国家的经营与投资行为。因此,在构建我国的廉洁合规评价机制过程中有必要对具有相关域外国家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解与归纳。同时,也要对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有关国际组织在该领域内提出的治理规则以及处罚措施进行梳理和总结。
过勇: 1977年10月生,安徽含山人,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国际反腐败学院理事会副主席。主要从事廉政建设、公共治理、行政体制改革领域的研究,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等项目多项,代表性著作有《经济转轨、制度与腐败》《腐败测量》等,在The China Quarterly、China Review、《管理世界》、《政治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刘懿: 1989年11月生,湖南娄底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副教授、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博士后。主要从事纪检监察、企业廉洁合规研究,主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行政管理改革》《中国高等教育》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