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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协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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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发展问题在制度层面的根源,在于社会养老服务正式制度安排与家庭养老非正式制度间的不平衡,在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时滞性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实践“类家庭情感”的缺失。因而,摆脱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发展的困境,应重视相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间的融合与均衡。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立足于非正式制度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正式制度安排,并通过相关正式制度的完善促动非正式制度变迁,以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演变的一致性促动制度间冲突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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