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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降碳的税制优化与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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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气候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降碳”置于绿色发展的首位。碳定价机制是促进降碳有效的经济手段,其中,碳税和碳交易是两种主要的政策方式。碳税和碳交易在定价机制、作用机理、减排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突出体现在碳税是政府定价手段,强调价格干预,碳价确定而减排效果不确定;碳交易是市场定价手段,侧重数量导向,减排效果确定而碳价不确定。从我国碳定价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尚未对碳排放独立设置税种或税目,现行税制的碳减排导向相对不足;碳交易市场逐渐步入正轨,但存在覆盖范围有限、价格机制不完善两个关键问题。国际上,碳税和碳交易并行不悖,二者配合使用的模式主要有范围互补和价格互补两种机制,以前者为主。出于大国责任、自身发展和碳减排需要,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碳定价政策,发挥政府与市场合力。首先,需要明确碳定价只是我国降碳手段之一,中国碳定价机制应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其次,基于税收工具理性,以构建碳税与碳交易的协调机制为出发点,研究储备碳税制度;以价值理性为导向,提升我国现行税制的低碳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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