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 2008—2018 年 A 股上市企业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制度规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利益相关者压力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制度规定显著扩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范围,但抑制披露重点以降低成本;企业知名度强化制度规定与披露范围的正相关关系及与披露重点的负相关关系;市场竞争仅弱化制度规定对披露重点的负向影响。稳健性检验(PSM、Heckman 两阶段法)支持结果可靠性。研究揭示企业在合法性压力与经济成本间的权衡策略,为制度设计与企业披露决策提供实证依据。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陈竞: 女,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青年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战略领导力、企业社会责任和家族企业治理。在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