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主要包括公权力体系、群众自治性组织、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功能可以概括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协同、公众广泛参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以建设治理共同体为基础的共享治理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核心在人,重点在城乡社区,关键是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一个成熟稳定的基层治理体系,需要将我国非常态化治理,如专项治理、应急治理等,逐步转化为常态化的稳定治理机制,以应对社会治理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通过强化党领导下的治理主体体制建设和治理机制优化,将常态化治理和非常态化治理统筹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之中,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制和增强治理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