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想提出以来,得到了中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也得到了东盟各国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建立完善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模式,对于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向既定目标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从实际出发,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应当实行“中国和东盟10国中央政府共同主导,企业主体,交通先行”的基本合作模式。
国际合作,经济合作,研究报告,中国,东南亚,2011
韦朝晖: 广西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李雄强: 李雄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高级经济师
周罡: 周罡,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