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初步形成协同治理的成本、监管、考核等约束机制和结余留用等激励机制,协同发展也取得了相应的进展,“三医”领域出现了诸多积极变化,也出现了许多异常变动。研究发现,在协同治理方面,约束机制较为有效,但还有待完善;激励机制在带来正向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向影响。在协同发展方面,激励机制的成效有待进一步观察,协调机制较弱,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从完善升级医保DRG/DIP支付方案、统筹开展体系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设完善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以及构建发展“三医”协同政策体系等方面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