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浙江省以“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在农村地区率先实施三大类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7年,工程扩展至城市社区。多年来,全省持续加大项目管理培训力度,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规范项目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但自2010年开始,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与基药补助打包统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与基层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对此,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的指导下,浙江省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以转变财政投入方式为重点,开展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补偿新机制,并于2015年在海盐、嵊州、义乌、江山四个不同发展水平的县(市)先行试点,2020年实现所有县(市、区)改革全覆盖。新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和激发基层内生动力。新机制实施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服务的感受度、满意度持续增强,基层医务人员开展项目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