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传统积淀和现实检验,贵州乡村治理中逐渐形成了以“一约四会”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模式,这种模式以村规民约为依托,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以及道德评议会为重点,源于强基层固基础的组织需要,同时关照乡村传统文化习俗和发展实际。在此模式中,基层党委、政府不仅注重政社互动、放权赋能和创设环境,同时尊重乡村漫长历史和当前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群众首创,通过共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以及治理结构化等举措,推动国家意志、乡村精神与群众意愿相结合,具有启发借鉴意义。
丁胜: 丁胜,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
张飞飞: 张飞飞,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