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是全国首部涵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补充规定。河南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呈现出侵权主体多元化、专业化,侵权手段隐蔽化、多样化,受侵犯对象特定化、规模化,危害后果严重化、多样化的基本态势。河南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采取以下对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意识;强化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制;提升技术防范能力,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应对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挑战,加强社交平台个人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