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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意定监护类法律业务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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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从非讼与诉讼两个维度,分别阐述了律师办理意定监护类法律业务的实践。针对非诉业务,论述了律师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如协助建立意定监护关系、提供意定监护监督法律服务,并拆解对应操作流程和工作要点。诉讼业务则主要包括参与指定、确定、变更监护人案件,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分析,揭示了当前意定监护在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民事主体的意思能力并没有得到司法应有的尊重、“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之间存在冲突。本报告认为,在意定监护类诉讼案件中,律师应当最大限度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捍卫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在没有事先的意定监护安排,也无法探究被监护人意思(包括残存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可以作为兜底适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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