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本文分析了在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需求发生显著变化的背景下,开展新一轮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从气象部门的工作基础、数据基础和技术基础方面阐述了组织开展该项工作的可行性。2024年,中国气象局联合农业农村部选取农业气候变化较敏感且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陕西、新疆7省(区)开展国、省、市、县四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试点,试点作物包括冬小麦、春玉米、春大豆、柑橘和苹果5种,坚持“边普查、边区划、边应用”,积极探索试点成果应用场景。2025年,进一步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深化试点工作,试点增加天津、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江苏等11个省(区、市)及河北唐山市,试点作物增加春小麦、夏玉米、夏大豆、冬油菜、一季稻、双季稻、茶叶、甘蔗、烟草、酿酒葡萄10种,强化平台支撑、需求引领和技术合作,为全面开展新一轮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