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巴黎协定》框架下各缔约方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的关键节点,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开启新一轮集体努力的重要阶段。新一轮NDC呈现一些新特征:多数缔约方的提交时间晚于《巴黎协定》授权要求的时间节点,已提交的NDC全部适用了信息导则,大部分涵盖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定义的所有排放部门和温室气体类别,此外,超过95%的已提交NDC的缔约方对《巴黎协定》下首次全球盘点(GST)的结果作出回应。NDC的持续通报是《巴黎协定》有效实施的关键组成部分,NDC的力度和实施不仅反映了各国履行气候承诺的意愿和能力,也影响着全球减缓和适应的总体路径选择。中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应继续巩固NDC“自下而上”的属性,制定符合国情和能力并体现力度的NDC,通过“以实则治”的理念引导国际社会从关注“目标”转向关注“实施”,建立NDC编制和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高质量履约,同时,加强NDC编制和实施的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