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级法院裁判层面分析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实践应用,可以看到在回应民事案件当事人引述上有几点明显进步。一是近年来对执行案例指导制度的重视程度提高;二是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水平有提升;三是案例指导司法更加注重“以理服人”。同时,要看到当前入库案例数量远未能满足实务需求,加快案例数量增加速度正当其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和类案检索相关文件的执行力度。
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课题组: 本文执笔人:王飞,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课题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