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贵州生态资源禀赋,聚焦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创新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包括:围绕重点物种、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精品案例培育;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事前预防,强化源头治理;指向生物多样性保护根本目的,强化生态修复举措创新;立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性特征,强化执法、司法保护多元共治;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复杂性特征,强化专业化机制构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应当坚持创新引领,以系统思维推动完善贵州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制度体系。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雷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课题组成员:李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苟泰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罗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任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李婧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张羽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窦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