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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妇女发展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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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中国妇女报社发布2023十大女性新闻,推出2023十大女性新闻人物。

2024年1月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强化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持续提升体系运行效能,更好地保障母婴安全。

2024年1月9日 全国总工会印发《女职工数字技能提升方案》,从构建女职工数字技能学习培训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女职工数字工作技能、大力培养女职工数字创新创造能力、加快提高女职工数字生活技能水平、系统强化女职工数字安全技能等5个方面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数字时代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职工培养力度,提升女职工数字技能水平。

2024年1月9日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2023年医保工作,分析医保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其中提出有序推进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2024年1月18日 首家托育服务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在中国儿童中心成立。工作室将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经验做法,探索更多富有特色、具有创新意义的基层经验和托育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4年1月1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全面部署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以健康家庭构筑健康中国牢固根基。该通知从提升家庭健康素养、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培育优良家庭文化、健全健康家庭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部署了开展健康家庭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健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11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4年1月25日 全国妇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致辞要求,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妇联各项重点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总结2023年的主要工作,对2024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妇联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集中力量办好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实事。

2024年1月27日 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爱暖万家”公益行动启动暨新春慰问活动在北京举行。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出席活动。“爱暖万家”公益行动通过为困难家庭提供心理关爱、生活帮助、安全保护等结对关爱服务,促进建设和谐的家庭关系,共同为困难家庭营造安全、温暖的社会环境。2024年首批在全国50个县落地实施。

2024年2月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意见中提到:“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等。

2024年2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于2024年2~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2024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内容涵盖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积极开展综合救助帮扶等诸多情况。

2024年3月3日 全国妇联在北京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出席大会并讲话。大会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30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200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024年3月4~11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内容与妇女儿童家庭息息相关。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围绕健康医疗、经济与就业、婚姻家庭、家庭暴力与性骚扰、养老照料、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积极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建言献策,发出了有力量、有温度的“好声音”。

2024年3月6日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女同胞、海外女侨胞,致以节日祝贺和美好祝福。

2024年3月11~22日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8届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聚焦“从性别视角消除贫困并加强机构建设和筹资,从而加速实现性别平等以及对所有妇女和女童的赋权”这一主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晓薇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发言。代表团出席了一般性辩论、部长级圆桌会、安理会高级别公开辩论会、主题边会等多边活动,通过一个个鲜活故事、一组组翔实数据,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妇女发展领域的生动实践,展现中国妇女事业的丰硕成果。

2024年3月18日 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和公安部组织召开会议,部署从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会议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2024年3月19日 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广东珠海香洲区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2024年3月25日 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作出部署,要求聚焦广大农村妇女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深化面向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农村妇女身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4月11日,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首场示范活动在陕西省岚皋县宏大村举行。

2024年3月25日 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群众。

2024年3月29日 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谌贻琴与欧盟委员会创新、研究、文化、教育和青年事务委员伊万诺娃共同出席。谌贻琴指出,习近平主席去年会见欧盟领导人,就进一步深化中欧关系作出战略指引。双方应落实好领导人重要共识,充分发挥高级别对话机制引领作用,丰富人文交流合作内涵,完善机制,塑造品牌,进一步便利人员往来,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媒体、体育、青年、妇女等领域交流合作走深走实,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伊万诺娃高度评价中欧人文交流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认为这次会议是中欧人文交流合作的新开端,表示欧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推动中欧人文交流和务实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4年4月12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对申报工作做出重大调整。公告显示,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将有力助推青年女性学者的成长发展,具有多重示范效应。

2024年4月1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举办第4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12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妇联、工会组织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并为同类案件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示范指引和参考借鉴。

2024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以“尊重妇女 关爱儿童 能动履职 法护前行”为主题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放日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2024年4月23日 “书香飘万家 共筑强国梦”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家庭亲子阅读论坛在云南昆明举行,现场还启动了“送你一缕书香”儿童阅读关爱行动,将结合实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年行动,在留守儿童集中的200个社区(村),依托“阳光驿站”设立亲子阅读体验基地,集中培训一批亲子阅读指导者,面向留守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亲子阅读活动。

2024年4月25日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巾帼普法乡村行”、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等活动。

2024年4月26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过去5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研究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今后5年主要工作。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进一步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全国总工会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沪港妇女会创会成立仪式在香港举行。沪港妇女会的成立将为沪港妇女发展创设新的机遇,将团结更多香港各界妇女坚持爱国爱港的基本立场,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加大服务力度,增加工作亮点,提升社会温度,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介国家方针政策,讲好中国故事,不断把两地妇女在经贸、金融、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等各领域的合作交流推向更高水平,共同推动“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2024年4月27日 由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致敬英雄母亲行动”公益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项目旨在对全国范围内的英烈家庭,特别是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身患重疾、家庭困难的英烈母亲、遗孀及其子女,开展帮扶救助、健康关爱、创业指导、赋能提升等公益活动。

2024年4月28日 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王红霞等20位青年女科学家、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总体设计及验证团队等5个团队获奖。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出席活动并颁奖。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出席活动并颁奖。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出席活动并讲话。

2024年4月28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印发通知,部署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广泛汇集各方力量,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5月14日,全国妇联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举行2024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湖北集中示范活动启动仪式。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55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88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034个。209位女性获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4月29日 全球妇女发展合作交流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在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举行。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党组书记、署长罗照辉出席活动,共同为基地揭牌并致辞。联合国系统驻华协调员常启德、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主任安思齐出席活动并致辞。

2024年4月29日 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揭晓,七名女性获奖。

2024年4月30日 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向全社会宣传发布2024年“最美职工”先进事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詹春珮、蒲玉、李春喜3名女性入选2024年“最美职工”。

2024年5月6日 公安部和全国妇联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部门、妇联组织聚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家庭暴力联防联治、反拐、防性侵等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领域,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预防、整治、打击和救助关爱的协作配合,共同筑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固屏障。

2024年5月14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欧莱雅基金会公布了2024年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的5位获奖者,她们在生命和环境科学领域开展了开创性研究,尤其为应对全球公共卫生挑战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科学家颜宁是获奖者之一。

2024年5月23~27日 第二十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深圳召开,由中国残联、全国妇联等联合发起的残疾妇女就业项目——“美丽工坊”,以独具匠心的特设展馆首次亮相。该项目旨在以手工艺领域的就业增收帮助残疾妇女。

2024年5月27日 由中央统战部六局指导支持、全国妇联组织部主办、全国妇联社联中心承办的全国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班在京开班。本次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来自全国各地60名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24年6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建设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正式上线。

2024年6月7日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3届缔约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候选人、原全国妇联联络部部长牟虹当选2025~2028年度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

2024年6月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一批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农村困难妇女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问题,具有较强代表性。

2024年7月15~18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该决定提到“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等内容,对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作出新的部署。

2024年7月25日 全国妇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中国妇女十三大以来的妇联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妇联改革等工作。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出席并讲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传达全会精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主持会议。

2024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更好预防和阻止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年8月19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4年“最美医生”,朱兰、陈静、林丽珠、邓桂芳、侯新琳5位女医生入选。

2024年8月26日 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启动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促进完善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提升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能力水平和保障条件,有效改善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2024年9月14日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机制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分类施策、聚合资源力量,推进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内容更加精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支持保障更加有力,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024年9月22日 全国妇联联合国家民委、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在北京主会场、各省(区、市)49个分会场举办“家国同庆 见证幸福”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此次集体婚礼旨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简办,反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进一步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为新人证婚。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为新人主婚。

2024年10月24日 “奋进新征程 共筑家国梦”最美家风进校园活动在北京举办。国务委员、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对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进最美家风进校园,引领广大青年厚植家国情怀,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青春力量提出明确要求。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出席活动。此次活动由全国妇联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高校近700名学生参加宣讲活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参与联动,百所高校线上实时观看人次超百万。

2024年11月6日 全国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大赛的主题是“提升巾帼家政服务质量 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旨在通过大赛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培树一批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引领带动家政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妇女、服务家庭。

2024年12月9日 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该意见共24条,采取条款式结构,对告诫制度的实体和程序规范、告诫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等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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