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作为宝贵资源,随着多年来高强度利用日益退化甚至有消失的风险。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加强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后,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并总结实践中新经验新成果新做法,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本报告回顾了黑土地保护立法背景,明确条例修订的指导精神和原则,概括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在总结条例实施的效果基础上,探讨条例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建议将黑土地保护立法调整范围由耕地扩展到所有黑土地、明确黑土地保护立法作为资源保护法的属性、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确保黑土地保护立法与中央“三农”工作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进一步明确黑土地保护的受益者和责任者。最后从东北三省一区协同立法角度,比较并分析可以进行协同立法的各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