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河北省司法系统持续重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打造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特色司法品牌;积极推动落实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行刑衔接”“民刑衔接”等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的司法协作,与京津等地签订了多个司法合作协议;深入贯彻落实修复性司法理念,建立了多个生态修复基地;在执法中重视大数据平台等新技术的应用。本报告对这些经验做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内在的司法理念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梳理。
骆艳青: 骆艳青,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生态环境保护。
胡怡熙: 胡怡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党内法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