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归属问题,是中日关系发展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中国多次强调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日本也反复声称“尖阁诸岛(指我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根本不存在围绕尖阁诸岛要解决的领有权问题”。但若仔细分析双方主张的历史依据,便可知中方的历史依据大部分是真实可靠的,内涵是明确的,前提条件是成立的,所以是有效的历史依据,中方的主张因而得到其历史依据的有力支持。可以说,日方举出的“历史依据”也是明确的,但其前提条件不能成立,所以便成为无效的历史依据,因此,日方的主张难以得到其历史依据的有力支持。所以,根据严惩侵略、维护公平合理、和平正义的国际法宗旨,日本理应将钓鱼岛无条件地归还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