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要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机制现代化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与检察改革的要求十分匹配,有助于激发检察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应当立足于四大检察主体框架,在尊重检察发展规律基础上,顺应检察改革发展趋向,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各有侧重地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形成检察工作整体现代化的良好发展局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负责人:孙军,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课题组成员:孔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刘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周崇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沈潇瑜,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倪远,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解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三级检察官;潘铭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乔慧,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