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事务标准化是提升政府法律事务质效的新型管理工具,是实现政府法律事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政府法律事务从定性判断为主向定量分析、定性判断并重转变的必然要求,是缓解机构设置弱化、人员配置不合理等矛盾的现实需要。黄浦区分三步推进政府法律事务标准化,一是夯基垒台、梳理共性难题;二是重点突破、选点先行、全面推进;三是强化协同、自我完善、系统集成。标准化工作取得如下初步成效:一是政府法律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以促进一体化、促进全链条优化、促进融合贯通的方式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