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过程,是不断法治化的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基层治理上,就是要立足预防、立足调处、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处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本文以基层法治根基为视角,通过对静安区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做法与成效进行剖析,分析出静安区基层法治建设存在多元调处工作模式有待深化转型、各类衔接机制有待继续完善、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履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问题,进而提出通过法治赋能减负、强化基层法治根基的可行性建议。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王翔,上海市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课题组成员:吕平,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义,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莉,区司法局副局长;吴群,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主要执笔人:姚怡,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蒋翀,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