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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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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评估中一级指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下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机制”2项二级指标,并细化为4项三级指标,从不同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领导情况进行整体考察。评估结果表明,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越发显著,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进重点工作的关键支撑。然而,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推进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地区党委尚未形成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领导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机制尚需进一步优化,督察结果的透明度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反映实际问题和规划未来工作方面还不够精准;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的制度规范仍需完善,执法权力下放后的效果评估工作也需及时跟进;等等。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领导;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确保督察内容及结果能够及时公开;三是科学规划未来工作目标与举措,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的规范依据,及时开展对行政权力下放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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