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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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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法治政府评估中,“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为49.14分,平均得分率为61.43%,在平均分之上的城市有47个,占城市总数的47%。本年度在基本维持外部监督的4项三级指标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及国家政策需要对内部监督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增设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的体现”这一三级指标。2024年评估结果表明,我国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在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稳步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报告制度稳步向好发展,各地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与公开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应关注到,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仍面临诸多挑战: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待提升,相关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城市经行政复议案件的胜诉率偏低,行政复议机关审查不够严格;部分城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健全,创新举措和实际成效不明显;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过程中就重大问题向党委报告制度仍不完善;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执行需进一步落实;接受司法监督文件响应不足,司法监督落实、反馈机制有待加强。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各地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案件办理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质量;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及修改过程中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落实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决定,提升执行情况公开透明度;推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中公开接受司法监督的具体情况,深入落实判决、职责的履行、违法行为的纠正,建立、完善接受司法监督的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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