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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与诚信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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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的法治政府评估中,一级指标“政务服务与诚信的法治保障”的平均得分率由2023年的60.87%提升至63.50%。总体来看,全国政务服务与诚信的法治保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次“政务服务与诚信的法治保障”一级指标包含6项三级指标,各三级指标的评估标准未作调整。基于本次评估结果,总体上各地政府在推进市场准入服务优化与政企沟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方面的表现较优异。但各地政府在其他领域所开展的各项实践中也存在薄弱之处,如部分城市提供的市场准入服务存在一定滞后性,行政许可、行政登记中申请材料审核水平有待提升,政府合同中存在未履约或未按约定履约情况,政企沟通专门渠道供给不足,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具体实践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为解决当前实践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建议各地政府持续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放宽市场准入路径,依法审慎履行审查职责,规范政府缔约行为,落实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增设政企沟通联系的针对性渠道和途径,持续提升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建设的规范性,多举措清除政府采购中的差别或歧视待遇现象,从而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与诚信建设的法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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