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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虚拟社会治理研究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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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互联网治理模式可以归结为政府主导型,强调政府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政府通过法律规制和技术手段进行比较严格的网络管理。中央与地方多部门联合参与和相互学习,舆论倒逼下政府对特定事件和诉求的回应与行动,舆论疏导与管制相结合等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特征。为增强这种治理模式的效用,有必要构建分工明确、配置合理的权力和治理结构,较为理想的方式是设立跨部门、高级别的互联网治理机构,进而统一领导和协调部门围绕互联网治理协同行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政府主导型模式的选择是当前我国基本国情和网情综合作用的结果,既符合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规律,也能够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然而,在该模式下虚拟社会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管理理念层面管制和对抗意识仍然存在,目标取向层面对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不足等,管理手段层面习惯传统的控制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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