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和16个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党委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生活需求,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等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实现精准有效制度供给,取得了高质量的立法成果。目前山东地方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方立法创制性不强,立法无特色或特色不明显,对立法质量提高产生不利影响;二是对社会需求的回应不充分不及时,尤其是在新兴产业领域不能充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区域协同立法实践较少,对未来区域协同联动发展不利。为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作用,更好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应在地方立法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创制性立法;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加强新兴领域立法;鼓励区域协同立法,加强地方立法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