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2023年修正)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山东各设区的市积极探索实践“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助推海洋强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山东设区的市“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在立法选题方面存在同质化、碎片化现象,在立法体例和立法内容方面出现形式主义倾向,在立法价值取向方面易发生偏差,在立法技术和立法能力方面有待加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该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因地制宜、精准规范、高效便民等原则导向;在立法内容方面,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围绕地方治理需求精准设计立法内容;在立法程序方面,需加强对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征求意见、备案审查等环节的优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