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山东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当前,山东法治社会建设仍存在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有待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十五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继续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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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巧玲: 高巧玲,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社会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