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山东坚持党建引领,深化科技赋能,科学、高效统筹基层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但是山东依然存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不完善以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短板。下一步,山东需强化问题意识,明确基层社会治理重点任务,从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方法,规范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方面,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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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文: 张志文,法学博士,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理论、交通法学基础理论、法治文化、普法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