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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数字法治建设的实践考察与完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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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强省”为目标,山东在数字技术法治、数据法治和智慧治理三大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山东数字法治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数字技术法治领域存在法律供给滞后、立法分散导致协同不足、技术赋能法治的广度与深度不足等问题;数据法治领域存在跨部门协同弱化、特定领域规则缺失、数据要素市场化保障不足等状况;智慧治理领域面临数字行政边界模糊、算法歧视与数据安全风险、数字鸿沟加剧社会不公等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数字法治建设,应通过制定基础性条例、专项立法及细化量化规则的方式提高数字技术法律供给的质量;通过明确跨部门权责清单,建立省级数据争议解决机制,构建统一执行平台,推动数据协同治理;同时,还应拓展数字技术在立法全流程的应用,构建普惠型法治服务体系;通过划定数字化行政的法治边界,健全算法监管与个人信息保护,保留线下服务渠道与均衡配置资源等多元手段,进一步完善山东数字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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