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继2009 年正式认定第一批10 家市级“枢纽型” 社会组织以来, 又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积极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 努力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枢纽型” 社会组织工作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顺利完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启动,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正式揭牌,区县社会组织工作稳步开展。本文中的建议是当前创新社会组织的治理方式, 应当从“强化问责、资源引导、价值构建、人才培养、分级吸纳” 五个方面入手, 寻求突破。
社会发展,研究报告,北京市,2010~2011
高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