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代表,具有高度迭代性和发展不确定性的典型特征。在这一背景下,法治成为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治理的关键路径,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和可靠的规则保障。安徽省在推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高地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法治引领,以制度创新回应技术变革。既有效激发了产业创新活力,又系统防范了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伦理风险和社会挑战。在立法层面,安徽省积极探索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在监管层面,推行包容审慎的“沙盒监管”模式,为新技术、新业态提供试错空间;在治理机制层面,建立多元协同的共治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