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与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在推动传统监察模式发生系统性变革。安徽省探索建立的“平台+数据+监督”的数字监察新模式为提升基层监督执纪质效、拓宽民意反馈渠道、建设清廉政治生态提供了有效路径。然而,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不足、技术与业务融合不深、相关制度规范短缺的难题。在未来,数字监察应从技术、组织、法治三个方面协同推进体系构建:在技术层面铸造自主可控的数据安全技术内核,在组织层面锻造精通业务、熟悉技术的复合型监察人才队伍,在法治层面构建涵盖立法、程序和监督的规范体系。
数字法治,数字立法,数字政府,数字司法,数字监察
隋世锋: 隋世锋,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刘悦: 刘悦,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法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