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性罕见病出生缺陷具有先天性、终生性和家族性的特点。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遗传性罕见病出生缺陷不仅不利于整体人口健康,还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负担。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并建立了三级预防体系,但总的来看,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中存在对一级预防重视关注不够、防治能力及防治需求不平衡、可及性与保障政策不够、意识薄弱与共治障碍并存等诸多困难挑战,迫切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社会和家庭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加大医保支持力度,提升家庭预防意识,构建协同预防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