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德国医疗保险体系、药品支付法律法规体系和价格机制的分析,得出德国药品支付机制的运行逻辑是,采用双元制医疗保险体系,通过法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差异化配置,在整体制度层面实现了医保控费与创新激励之间的动态平衡,使商业健康保险得以在承担健康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发挥对创新医药“先行支付”的制度性作用,从而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效率、公平与可持续性的协同提升。借鉴德国药品支付制度经验,我国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药品支付与价格形成机制。
健康保险,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第二支柱,创新药支付
邵晓军: 邵晓军,上海健康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健康保险、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