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当前的高负债引起了各界关注,从国际经验来看,发展市政债券是化解地方政府高债务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的有效途径。针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基于当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准市政债券”的操作模式,本文认为当前环境下可以考虑优先发展市政收益债券,并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路径稳步推进。为此,还需要从做好技术准备、加强制度建设和注重市场配合三个方面加以保障。
王朝阳: 江苏连云港人,经济学博士、博士后,2002年、2004年和2007年先后获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原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财贸经济》编辑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近年来,在《世界经济》《经济学动态》《经济管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累计完成研究报告百余篇,译著(合译)《国际经济学》《服务业的生产率、创新与知识》等,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等课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宏观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服务业发展、金融中心建设、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