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了居委会提供社区服务和组织社团活动等治理能力与社区参与的关系。笔者指出,在讨论居委会治理能力与社区参与两者的关系时,有必要区分社区类型并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对上海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在传统社区中,居民对居委会服务效率的评价及居民参与社区社团的经历有助于促进社区参与;在商品房社区中,对居委会服务效率的评价与社区参与无显著关系,但是参与社团的经历有助于促进社区参与。研究发现表明,在社区建设的宏观背景下,适当的国家介入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居民的社区参与水平。
政治改革,研究报告,中国,现代
黄荣贵: 黄荣贵,复旦大学社会学系。
孙小逸: 孙小逸,香港城市大学社会政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