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合作
在线阅读 收藏

粤港澳之间的区域合作一向频繁,近年来,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粤港澳合作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2008年1月11日,粤港澳签订《粤港澳文化资讯网服务协议书》,建立起全新的“粤港澳文化信息网”,以网络平台连接三地最新的艺文信息。三地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发布最新的文化活动信息,让三地市民更容易掌握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从而推广三地文化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009年2月20日,粤港澳签订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继续推进粤港澳三地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粤港澳从舞台艺术、人才培训交流、文化信息网建设、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等七大领域全方位合作。

2010年4月7日,粤港共同编制实施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促进粤港在演艺节目和人才交流、文化信息、文博合作、公共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多个领域上的合作。

2010年6月25日,粤港澳三方签署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工作协议书》,根据协议书,提出开发和整合三地文创产业的人才和技术资源;研究共同打造文化产业基地,促进三地文化产业的开发;通过会议展览和参观访问活动,加强三地在文创产业上多个领域的人才互动与交流。

2011年8月14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后,粤港签署了《粤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1~2012年)》等5份合作协议。

近年来,广州市密切加强了与港澳台的文化合作。当然,这与粤港澳的密切合作态势不无关系。2009年2月20日,粤港澳三地文化官员在香港举行的第十次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上,签署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年)》,旨在深化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实现三地文化互利共赢。2010年6月25日,三地又签署《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工作协议书》,确定了包括文化产业合作在内的32个交流合作示范点,加快实现珠三角地区和港澳地区的文化融合,促进大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经济发展。这两个文件的签署,对于广州市与港澳文化交流合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0年10月28日,穗港文化创意产业框架协议对接会在广州举行。穗港双方就推进两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就下一步双方签署《穗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事宜达成共识。紧接着,2011年2月,广州市文广新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开放合作,市场主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签订《穗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共同推进穗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议主要事项有五大部分。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