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人相互持股、主银行制、终身雇佣制为主要特征的日本公司治理一直被视为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制度来源。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一系列国际、国内环境条件的改变,日本企业的竞争力有所下降,也引发了公司治理改革。改革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融合了市场竞争和组织协调的双重优势,支持日本企业培育新的竞争力。
经济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日关系,研究报告,日本,2011
李博: 李博,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全国日本经济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日本经济、公司治理。本文属于“211工程”三期学科建设子项目——“管理创新与大企业竞争力”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也属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日本公司治理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2010lslktjjx-05)和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日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比较研究”(W2010174)的研究成果。